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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部分生猪养殖项目,可不经评审,

时间:2019-12-27来源:本站浏览次数:155

随着最近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炉,各政府部门目前都在想办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千方百计地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猪肉供应。近期,生态环境部又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透露的信息还是相当多的!

这份《通知》,至少回答了关于生猪养殖环评管理中最另人关心的三方面问题:

Q:生猪养殖到底要不要办理环保审批?

超过96%的生猪养殖项目(年出产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Q:规模化生猪养殖该如何进行环评管理?

对年出栏量达到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Q:生猪养殖该如何申领排污许可证?

对规模以下生猪养殖项目和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上生猪养殖项目,不得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取得排污总量。

通知将生猪养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监督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减少现场执法监管频次。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违法情节轻微并主动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依规做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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